首批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乡镇名单

当前,我县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按照分类管控的原则,于9月30日12:00实行分批次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首批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乡镇名单(13个)

桥头镇、禾市镇、南溪乡、苏溪镇、塘洲镇、冠朝镇、上模乡、水槎乡、上圯乡、中龙乡、小龙镇、灌溪镇、苑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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