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炸弹被ldquo引爆rdquo

前沿

建筑行业的大小企业单位都清楚,资质是每个公司的最起码的标识和特征,有了资质也会有官方认证,才可以拥有参与招标的资格,与其说资质是企业实力的认证书,不如说资质是建筑市场的“入场券”。企业资质申请资料造假是个定时炸弹,无论是已经拥有资质的企业,还是准备申请资质的企业,不能不小心处之!

资质办理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但这又是建筑企业必须要办理的,很多朋友对于建筑资质办理的常识不是很了解,经常犯些小错误,导致资质办理失败,但是也有很多企业去冒险,资质升级申报弄虚作假,比如在资质升级的时业绩材料弄虚作假,人员挂靠,提供虚假信息证明等等,从而资质通不过,而且还会被住建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骉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遂平县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濮阳市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晨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天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鑫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浩泽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弘城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瀚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鑫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新宝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龙圣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仙桃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号(长沙)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广西丰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恒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中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裕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水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宝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阜阳中盛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宏源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虹达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黄山歙县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徽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建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炬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聚恒建筑有限公司

  安徽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马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瑞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传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庐州双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晟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新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新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星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兴鼎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中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中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亳州建工有限公司

  滁州市新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凤阳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合肥华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合肥环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劲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恒达建设集团(天长)有限公司

  淮北华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云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铜陵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永顺集团有限公司

  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润业建设有限公司

 

中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华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泰安市新方圆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昌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光华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西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惠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宏阔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湖北桁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抚顺对外建设经济合作

  四川省皓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英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盐城市滨海县建设监理公司

  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兴创世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河南辰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第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市合力电信有限公司

  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昌装潢有限公司

  福建衍豪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广俊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恒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一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远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筑天佑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瑞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滕州市丰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奔达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欧博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果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振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隆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北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准入清出管理,严肃查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的准入清出管理,严肃查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资质申报,是指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就位)等。

  第三条 企业申报资质,必须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凡与实际情况不符,有伪造、虚报相关数据或证明材料行为的,可认定为弄虚作假。

  第四条 对涉嫌在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核查、认定和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责任追究与教育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按照行政审批权限,对涉嫌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企业进行核查处理,不在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至有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研究处理。涉嫌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应配合接受核查,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部门在资质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将有关情况告知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配合核查。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委托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涉嫌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核查。受委托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的有关情况、原始材料和处理建议上报。

  第七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资质申报中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结果汇总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企业在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予受理,并为举报单位或个人保密。

  第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协查机制。协助核查的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反馈核查情况。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涉嫌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企业的核查,可要求被核查企业提供相关材料;核查期间,暂不予做出该申报行政许可决定,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第十一条 因涉嫌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被核查的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行政审批权限依法给予警告,并作如下处理:

  (一)企业新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二)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

  (三)企业在资质延续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予延续;企业按低一等级资质或缩小原资质范围重新申请核定资质,并一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

  第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第十四条 被核查企业拒绝配合调查,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应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材料的,不批准其资质申报。

  第十五条 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核查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逾期未上报核查结果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给予通报批评,且不批准被核查企业的资质申请。

  第十六条 对参与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或为企业提供虚假证明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抄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对参与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企业资质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企业或个人不良行为在全国诚信信息平台予以发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建市[]40号)同时废止。                   

更多资讯请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914.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