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备案
关于北京中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备案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零车企业、备案过期企业、失联企业的备案工作,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京交出租发20号)相关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备案证件有效期届满超期30日未申请延续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管理注销。现对区内租赁企业北京中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销备案予以通告。
平谷区交通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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