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召回6批次不合格粮油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双鸭山和运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厨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橄榄油,反式脂肪(C18:2T+C18:3T)检出值0.%,标准值≤0.05%。

  尚志市比优特超市销售的标称乐陵市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油,苯并[a]芘检出值35.7μg/kg,标准值≤10μg/kg。

  萝北县凤翔镇嘉诚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17.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尚志市家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老味道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4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五常华联阳光食品有限公司铭奥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佳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25.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黑河市中龙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河格润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冷榨大豆油,苯并[a]芘检出值82.0μg/kg,标准值≤10μ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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